新华社海牙10月22日电(记者 王湘江)联合国国际法院22日发布咨询意见,认定以色列作为占领国,必须履行国际人道法规定的义务,为人道援助进入加沙地带提供便利,并确保联合国各机构提供的援助物资顺利通行。
国际法院应联合国大会请求发布这项咨询意见。国际法院认为,以色列作为占领国,不得以安全为由阻止被占领土上的人道救援活动,并敦促以色列必须确保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平民获得基本生活物资以及医疗物资与服务。
国际法院指出,以色列应尽其所能,为包括联合国近东巴勒斯坦难民救济和工程处在内的联合国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及第三国开展的救济计划提供便利,“不得阻挠相关救济行为”,同时必须尊重并保护所有人道及医务人员与设施,并遵守“禁止将使平民陷于饥饿作为作战方法”的禁令。
2024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请求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明确以色列作为占领国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保障人道援助畅通无阻、支持联合国及其他人道组织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开展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