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求合作又要竞争 欧盟对华“五年规划”心态矛盾

2016-07-06 09:50 参考消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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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既求合作又要竞争,欧盟对华“五年规划”心态矛盾

欧盟和中国是全球前三大经济体和贸易商。一直以来,中欧经贸关系不仅关系双方利益,更被视为全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几年前,中欧间就有了一个“最高共同纲领”,即2013年发布的《中欧2020战略合作规划》,详细阐述双方如何深化发展“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趣的是,2003年,欧盟发布第五份对华战略文件后,中方随之也发布了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遥相呼应,规划之后五至十年的发展蓝图。

有了《中欧2020战略合作规划》作“最高共同纲领”,欧方为何还出台新政策文件?欧盟解释是,它需要“属于自己的战略”,置自身利益为欧中关系之中心,积极发展对华合作,同时“建设性”地管控分歧。

欧盟是这样看待中国的

欧委会上次发布对华战略文件是在2006年,十年之后,两者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欧盟说,中国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崛起,不仅国内发展惊人,而且随中国体量不断增长以及“走出去”策略,中国将在全球寻求更大角色,并在全球治理体系的更新换代上发挥更大影响。

在此背景下,欧盟委员会提出几大发展对华关系的建议,供欧盟其他两大决策机构商讨。实现两边关系在经济、贸易、投资、社会、环境和其他领域共同获益;促进在各领域互惠合作和公平竞争;推动全面投资协议谈判及时完成,开创路径赢得新市场机遇……这些建议中,涉及两国经贸关系的部分成为“重头戏”。

建议还包括:在开放、规则导向,利于所有沿线国家的平台(指“一带一路”)基础上,推动欧中基础设施合作、贸易往来、数字经济和人员交流;按双方在联合国和G20下各自不同的责任义务,促进全球贸易、可持续发展和国际安全秩序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欧盟如何看待当下和未来中国也饶有趣味。在《欧盟对华新战略要素》中,欧方指出,中国目前正经历转型特殊时期,正在把以前出口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化为速度略低但质量更高可持续发展模式。欧盟认为,这个转型过程十分复杂,“并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同时还面临着老龄化、发展不平衡的压力等。

由于“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对欧盟影响加大”,欧委会还总结了未来欧盟需要注意的中国变化趋势。

一方面,中国正在加速其“走出去”策略,鼓励中国公司海外贸易、投资和寻找资源,“只要符合相关框架条件,中国加强联通全球资本市场对所有人都有益。”

另一方面,中国全球影响力增强,在全球经济治理谋求更大发言权,同时更多参与国际行动如全球发展,气候行动,国际热点等。

与此同时,中国正在面临结构性经济减速,为国内外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此外,“十三五”规划意在加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再平衡,并转向消费驱动的经济增长。

把BIT谈判列为优先议题

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则连续多年保持为欧盟第一大进口来源国,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都是“富有吸引力的”直接投资目的地。

欧盟自2009年陷入债务危机后,2013年开始缓慢复苏,但增长乏力缓慢仍是不争事实。最近英国“脱欧”公投结果则有可能雪上加霜,短期内将拖累欧盟经济增长。

中国在2015年保持6.9%的中高速发展,今年经济增长目标为6.5%~7%,中欧经贸关系即便在2008年金融危机和2009年债务危机影响下,仍保持一定发展势头,对欧盟来说起到了“稳定剂”的作用。

欧委会主席容克甫一上台,便推出了3150亿欧元(1欧元约合7.32元人民币)的“欧洲投资计划”,也叫“容克计划”,意在提振经济,扩大投资,拉动就业。中国与欧盟的发展战略不谋而合。去年9月,中国成为非欧盟国家中首个宣布有意投资“容克计划”的国家。

毫无悬念,欧盟在对华战略文件里浓墨重彩地提到欧中经贸合作,把“推动欧中全面投资协定谈判及时完成”列为最为紧迫目标,提到欧中自贸区(FTA)的可能性;欧盟还表示要积极参与中国经济改革进程。

欧盟说,推进欧中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尽早完成是当前最为迫切、最优先的重点议题。欧盟原定2016年年中完成BIT谈判,但欧中BIT自2014年1月举行首轮谈判以来,直到今年1月,双方才宣布放宽全面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范围,以合并文本为基础推进实质性文本谈判,距离完成谈判还尚有时日。

中国和欧盟28国中的27国都有双边投资协定,另一成员国爱尔兰未与中国签订双边投资协议,被统一纳入中欧BIT范围内。中欧启动的BIT谈判,是欧盟作为整体谈判的首份投资协议,把现行的中国与27个成员国的BIT精简为统一文本。

中欧BIT谈判主要目标是降低投资壁垒、提升对投资者和投资的保护,还涉及市场准入、环境与劳工标准、国企透明度及公平竞争环境等议题。专家指出,欧盟在中欧BIT谈判中加入了部分FTA谈判内容,标准较高,谈判本身较难,此外欧委会决策权有限,需不断协调成员国不同利益诉求,立场死板,不易变通,成为拖累谈判进展的重要原因。

在欧中自贸区(FTA)谈判方面,欧盟认为,未来欧中可期待一些“更有雄心”的合作路径。专家指出,相比欧盟贸易政策“贸易为了所有人”,欧盟在对华战略文件主动提及欧中FTA的可能性,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其长期以来拒绝欧中FTA谈判的立场,但另一方面却仍在延续欧盟旧有原则,并继续增设条件。

欧盟提到进行FTA要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如欧中完成BIT谈判,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取得进展,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等。 一个新提法是,欧盟认为,欧中FTA谈判要达到欧盟与加拿大、美国、日本等贸易伙伴谈判的高标准。

目前,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及欧日FTA谈判仍在“拉锯”,《欧盟-加拿大全面经济贸易协议》(CETA)则已完成,被欧盟成为自贸谈判的“黄金级”最高标准。

专家指出,欧加同为发达国家,在劳工标准等多项标准上较为接近,谈判较为顺利。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如果欧中FTA谈判要达到“最高标准”,可预见的是,谈判将较为艰难。

不当有的“聒噪之音”

“欧盟的繁荣与中国可持续发展紧密相连。”欧盟在新对华战略文件里说。文件高度重视欧中关系,并提出在中国“十三五”规划和“一带一路”倡议下,加大欧盟对中国经济改革的参与,“传授欧洲先进经验,支持中国可持续发展”。

“欧盟在中国经济和管理改革上有利害关系,欧盟是中国最大贸易伙伴,欧中贸易额占欧洲全球贸易额的15%,欧洲还是富有吸引力的、安全的直接投资目的地。中国需要欧盟,欧盟也需要中国。”欧盟在文件中表示。

欧盟评论认为,中国正在艰难地向速度稍缓但质量更优的发展模式转型,中国目前在税收改革、扩大社保覆盖及金融市场改革方面卓有成效,但在国企改革和服务业改革上步伐稍嫌缓慢。

一方面,欧盟把“促进改革与创新,支持中国增长进入更加可持续的模式”列为其优先策略,认同中国经济转型以内需拉动经济,增强服务业,继续向外资、产品和服务业开放市场的做法,希望更深层此参与中国改革。另一方面,在一些欧中棘手问题上,欧盟再次宣扬自身立场,难掩其既求合作又要竞争的矛盾心态。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今年12月11日,欧盟应在反倾销案件中终止使用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对此欧盟在对华战略文件中说,欧盟正在分析是否要改变反倾销案件调查中的这种做法,如果是的话,将在2016年下半年再提出相关倡议。欧盟还表示希望增强贸易救济工具。

这是欧盟无视世贸组织规定,再次回避“替代国”做法自动过期的问题。

欧盟还在文件中提到钢铁产能过剩问题,难掩其自身利益诉求,也为这份对华政策文件添加一丝不当有的“聒噪之音”。

专家表示,《欧盟对华新战略要素》以欧盟自身利益为重,在某些问题上仍并未遵守国际规则,欧盟作为中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应从战略高度推进双边关系,在管控分歧上真正做到“有建设性”。

责任编辑:扆妍妍(QN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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